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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晚报:过了下周一真的要实施强制执行了
http://www.jxfwzs.com   发布时间:2014-05-26 
南湖区政府向湖滨二期6户被征收人送达通知书再次督促他们5月26日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书——
过了下周一真的要实施强制执行了

 

  

  N晚报记者 徐 佩 通讯员 蔡 琦

  

  “不相信拖到最后没好处”、“强制执行可能只是说说的”……距离5月9日市中院逐户送达行政裁定书已经过去10多天了,社会各界都关注着湖滨二期房屋征收的最新进展,但仍有被征收人对强制执行这件事不以为然。

  昨天,记者从南湖区征收办获悉,南湖区政府已于本周二向湖滨二期6户被征收人送达通知书,再次督促他们在5月26日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书,逾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执行。

  

  进展:送达通知书只为再次督促

  当天下午,在南湖街道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南湖区征收办工作人员会同南湖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向湖滨二期6户被征收人逐户送达了通知书。

  据了解,5月9日,市中院已向湖滨二期6户被征收人逐户送达行政裁定书,准许南湖区政府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由于这6户被执行人在收到行政裁定书后,至今仍未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也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南湖区政府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充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并结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浙嘉行审字第4号、4—1号行政裁定书,依法强制执行此前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市中院作出裁定后,我市召开了协调会议,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相关职责。根据市城管执法局的相关要求,我们根据行政裁定书的内容,在实施强制执行前向这6户被执行人送达了通知书。”南湖区征收办相关负责人说,通知书再次督促被执行人在5月26日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书,逾期仍不履行的,南湖区政府将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执行。

  

  回顾:行政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因城市有机更新需要,去年6月底,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受相关部门委托,开始对湖滨二期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共涉及被征收人1249户。截至去年11月15日签约奖励期结束,湖滨二期仍有10多户被征收人因为各种原因,错过了签约奖励期限,至今仍没有签约搬迁。

      据介绍,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去年11月29日,南湖区政府依法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今年3月中旬,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和南湖街道工作人员一起,向第一批6户未签约被征收人送达了催告书;今年4月14日,南湖区政府正式向市中院提交了司法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法院对第一批6户被征收人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

  记者了解到,市中院依法受理并审查后,认为南湖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符合法定程序,对于南湖区政府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予以准许,并将行政裁定书及时逐户送达,该裁定送达后当即发生法律效力。

  征收服务中心:会继续做好服务工作

  “目前,实施强制执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继续与这些被执行人保持沟通,做好情况告知工作。”南湖区征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虽然通知书明确的5月26日近在眼前,但并不意味着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的工作已经完成,“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地做好服务工作,如果被征收人需要寻找房源,我们也会尽力提供帮助。同时,对于强制执行这件事,也希望他们能够理性对待、权衡利弊,我们仍然欢迎他们前来签约。”

      (来源:2014年5月23日《南湖晚报》第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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